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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专家专题论述

http://book.51kang.com 2007-2-16 21:00:56
1 专家意见和建议(推荐指数★★★★★)
  ——卫生部组织专家针对乙肝歧视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建议总汇
 
  1)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与一般健康人无区别。他们虽然具有传染性,但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点,不经血液的途径不会造成传播。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或环境构成威胁。除不能献血、不宜参加体能负荷超常的特殊训练或职业外,其入托、升学、就业、婚姻、社会活动均不应受限,更不得歧视。
 
  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公务员招聘中因乙肝病毒带而不予录用的规定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应当废止。
 
  2) 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少数人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肝功能异常的肝炎状态,因此,要提醒他们自觉接受医学观察和随访。
 
  3) 建议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所有涉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限制性的条款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如〈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充分考虑专家意见,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原则,重新予以修订。
 
  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对确需查验而有异常发现时,应尊重受检者的隐私,采用妥善方式处告知和处置。
 
  4) 大力开展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坚决制止虚假欺骗性广告宣传。
 
  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和种种不公正对待,源于人们,包括医务界人士对乙肝科学知识缺乏了解或存在偏谬,也给个别人藉所谓“大、小三阳转阴”、“新法检测、根治乙肝”等名义虚枉宣传以可乘人机。因此,应当将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为消除人们恐惧、消除歧视的根本性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防止由此而引致的社会问题频发和加剧。
 
  强烈呼吁主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对目前医学科学技术领域尚未攻克的“转阴”、“根治”等内容的虚假广告严格审查管理,彻底杜绝。
 
  5以推广接种疫苗为重点,全面加强乙肝预防、治疗的科学研究。
 
  迄今,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治疗药物,但却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得到有效预防。2002年起,国家已经将乙肝疫苗正式纳入儿童计划免疫,以优先保护新生儿免受感染。这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之中。然而,仅此是不够的,还应当通过扩大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使更多的人得到保护,从而也可以起到消除人们对乙肝的恐惧、岐视的作用,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常活动提供支持环境,因此,应积极推广新生儿以外人群的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政府鼓励并支持开展对乙肝的自然史、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治疗等课题的科学研究。
 
  编者提醒读者注意:
 
  专家在第三条指出:“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对确需查验而有异常发现时,应尊重受检者的隐私,采用妥善方式处告知和处置。”。
 
  *****第三条阐述说明——肝病专家的集体意见:即,在各行各业的招聘中应禁止强制性两对半检查。
 
  2 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徐道振教授:乙肝病源携带者可以做厨师
 
  徐道振教授简介—— 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兼北医大教授。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卫生技术标准委员会传染病标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中华医学会传染病学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卫生局病毒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主任。1955年浙江医学院医学系本科毕业。一直从事传染病临床至今已45年,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曾任北京地坛医院院长,中华传染病杂志、中华临床与实验杂志编委。
 
   《 新闻周刊》对徐道振教授的专访(《新闻周刊》第157期)
 
  “乙肝歧视”的源头在哪里?社会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排斥感从何而来?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全国卫生技术标准委员会传染病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徐道振给记者解惑,“公众对肝炎的认识还处在80年代末期的医学水平" 。
 
  80年代末,即使是专家,对肝炎的认识也十分肤浅。医学界普遍认为,肝炎分为两种,一种是急性发作的甲肝,一种是慢性的乙肝,传播途径为血液传播和消化道传播。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隔离措施未免过于严厉。
 
  198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病毒性肝炎笼统的列为乙类传染病,并且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在1991年1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又进一步规定“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与此同时,科学的发展,早已将法律远远的甩在身了后。徐道振介绍说,1999年发现了丙型肝炎后,肝炎即分为甲乙丙丁戊5种。其中甲和戊是急性病,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染,有一定的传染性,甲型肝炎还曾经在上海爆发过。而乙丙丁三种肝炎都是慢性病,基本公认为非肠道感染,传染性较弱,而1989年制订《传染病防治法》时,对此尚无认识,自然就不能区别对待。
 
   法律只要没有修改,就有它的效力,这一法律使1.2亿以上的乙肝病原携带者,成了另类群体。
 
  医学界为乙肝病原携带者“平反”的努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2000年9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修订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方案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
 
  “最近两年,专家讨论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保证他们能正常生活。对于是否应该将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在饮食行业之外这样的社会共识,许多专家都对当前的做法提出了否定意见——既然病毒不会间接传播,当然就不应该限制了。” 徐道振的说法让记者感到惊讶,当社会上还在对是否应该让乙肝病原携带者当公务员而争论不休的时候,科学却赋予了他们当厨师的权利。
 
  一些迹象表明,一些方面正试图减轻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2003年3月3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不能录取的本科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据一些曾接受卫生部咨询的专家说,出台这个通知,是在强烈呼声下的无奈之举,因为每年被体检刷掉的孩子实在太多了,他们需要一个红头文件撑腰。
 
  但是另一些迹象表明,对于涉及1.2亿人的这个群体,更多的是忽视。记者采访了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卫生部等,得到的答复是“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形成意见,不宜报道”,“公务员选拔在这方面还没有统一标准”,“应该消灭歧视,但是我们无能为力”,“这个问题还没有研究过,也没有数据,无法接受采访”——
 
  “改变法律是很难的,但是法律应该尊重科学。”徐道振在听说乙肝病原携带者不能当公务员的现状后,当即激动地拍着桌子说:“这样做是歧视,人事部门的人太不负责了!”随即,他抓起电话与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秘书长苏崇鳌联系,“我们得向何鲁丽呼吁一下,1.2亿呀,赶上一个国家了,处理不好会引起社会动荡,怎么能这样胡来呢。”
 
  3 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田庚善教授——治乙肝没有特效药
 
  2004.02.02健康报张勇记者对田庚善教授的专访
 
  田庚善教授简介——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肝病研究近40多年。主编《传染病学》等8种专著。任《中华内科杂志》等4种杂志副主编,《医学论坛报》感染专刊特约主编。完成多项国家研究项目并获奖。
 
  编者问:乙肝大三阳的治疗有没有特效药?
 
  田庚善教授答:目前国内外所有治疗乙肝大三阳的药物和疗法中,绝大多数只能使40%左右的e抗原(HBeAg)和乙肝病毒核酸(HBV-DNA)阴转,而对乙肝表面抗原(HBsAg)的作用很差,一般阴转率不到10%。因此,那些自称对乙肝大三阳有特效疗法、能让乙肝大三阳全部治愈的药物,包括那些自称能够把乙肝病毒的超螺旋结构从细胞核中挖出来的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千万不要轻信。我从事肝病研究40多年,至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找到能彻底清除乙肝病毒的办法,也还没有治疗乙肝的特效药。一些媒体发布能使乙肝大小三阳全部转阴的广告,是不可信的。但也必须知道,慢性肝炎即使不进行治疗,HBsAg自然阴转率每年也可有1—2%,病程少于6个月者可能更多,HBeAg的自然阴转率则更高。因此,用某种疗法治疗后有个别病例HBeAg甚至HBsAg转阴,并不能说明此疗法一定有效。要确认其是否真正有效,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验证。
 
  乙肝病人基本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肝功能完全正常者,称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亦称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另一种是肝功能异常者,称为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对这两种病人的疗效不同。后者疗效较好,前者疗效较差,特别是母婴传播者(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疗效更差。
 
  以上第一种人,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肝脏病变非常明显者,这种人必须像治疗慢性乙肝一样积极治疗;另一种是肝脏无明显病变或病变很轻微者,国内外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对这种情况暂不需要积极治疗,只需3到6个月观察即可。观察的内容包括:肝功能、B超,40岁以上者还包括甲胎蛋白(英文简写AFP)。只要这些都正常,即可继续观察。一旦肯定异常,则按慢性乙肝积极治疗。同时还应戒酒,并注意休息,切勿过度劳累。大多数病人和医务工作者,都希望能够找出一些比较有效的药物和疗法。目前很多医务工作者,都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但是尚无肯定有效的结果,只能说是在探索中。
 
  4 中国工程院庄辉院士:揭穿治疗乙肝骗局
 
  《南方周末》驻京记者 吴晨光对中国工程院庄辉院士专访
 
  庄辉院士简历——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从事肝病研究近30年。近期主持起草了我国第一部提供肝炎防治信息的手册《中国丙型肝炎防治指南》。
 
骗术种种
 
  记者:在采访中我们发现,有很多宣传治疗乙型肝炎——甚至包治各种肝炎的“特效药”,或者“特效疗法”。它们真的很有效吗?
 
  庄辉:不可能,这是骗局。2000年,全国上百名肝病专家在西安开会时,就有人提出要揭穿这个骗局。会后,我们向全国发出了公开信,提醒大家不要上当。但很可惜,直到今天,“特效药”的广告依然泛滥成灾。
 
  记者:他们的骗术有哪些?
 
  庄辉:一是夸大效果。称经过他们的治疗,乙肝“阳转阴”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六十、七十甚至八十。二是低价诱惑。很多广告宣称“先治疗,后付款”,但实际上,它先给你用一部分药,说这是免费的——但只有你长期服用,才有效果。而“长期服用”的药就要花大价钱买。三是*“医托”。虽然我没有直接看到过“医托”,但被曝光的不少。甚至有些电视、广播宣传肝病治疗的节目中,嘉宾都是“托”。
 
  记者:“特效治疗”采用什么方法?
 
  庄辉:主要是在中草药上做文章。
 
  记者:既然已经有非常权威的定论,为什么虚假宣传依然泛滥?而且很多人上当?
 
  庄辉:首先是媒体不负责的宣传。电视报刊被利益驱动,给钱就登广告。这种虚假广告甚至做到一些权威媒体上,怎么能让老百姓不相信?
 
  其次是中国肝病患者、包括病毒携带者数量惊人,仅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有1.2亿。“有病乱投医”,这样大的群体,不可能每个人都不被假象迷惑。
 
  第三是社会上对肝炎病人、病毒携带者的歧视。不准上学、不让参加公务员考试等等,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了早日摆脱苦恼,成为一个“正常人”,致使他们去寻找各种治疗方法。尤其是对那些转氨酶高的人,传统疗法难以奏效。
 
  对上述问题,很重要的一点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
 
  记者:目前对于乙肝的治疗,究竟能达到什么程度?
 
  庄辉:无论国内还是国际,公认的基础疗法有两种。一是采用贺普丁治疗。每天口服一片,大约只需要十几元钱,能很快把病毒数量降下来。但其不足之处是:有可能使病毒变异而减低药效,也可能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病毒数量及转氨酶的反弹。同时,在停药之后,病毒可能卷土重来。
 
  另一种方法是采用干扰素。这种方式的治愈率与贺普丁差不多,但成本较高,而且副作用比较大。
 
  记者:有人说,谁如果能找到治疗乙肝的有效方式,可以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医学奖。攻克这种病毒真的很难吗?
 
  庄辉:确实。近年来,这个领域的研究一直没有特别的突破。其难度在于,乙肝病毒的繁殖可以通过药物进行抑制,但不能完全将其杀死。病毒平时停在肝细胞的细胞核里,停药后又会“跳出来”。
 
  5 北京地坛医院 蔡晧东副教授:论乙肝的抗病毒治疗中的“战略战术”
 
  蔡晧东副教授简介——蔡晧东,主任医师,北京地坛医院网站、医学信息中心负责人、门诊部新药研究小组成员。从事传染病专业25年,发表论文20余篇,曾获北京市卫生局青年优秀论文奖,4次被评为北医优秀教师,多次被评为院级或局级的先进个人或先进党员。创建“北京地坛医院传染病网”和“北京地坛医院艾滋病在线”两个传染病网站,并负责网站工作和传染病科普宣传,撰写了大量的传染病科普文章。已成为深受患者欢迎的网站医生。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尽管我们说过,乙肝的抗病毒治疗切忌盲目用药。但对转氨酶长期异常,病毒复制阳性的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人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把乙肝病毒当作“敌人”,那么,由于“敌人”的大量复制,已经造成“我方”肝细胞的损害,我们就不能等闲视之了。这会儿,我们可要拿起抗病毒药物这个“武器”去打“敌人”了。乙肝病毒这个“敌人”可狡猾了,我们在和它作战时,也要懂得一点儿“战略战术”。
 
  不要轻视“敌人”
 
  由于我国是乙型肝炎的高发地区,许多病毒携带者终生不发病。因此,使得一些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误认为:“抗病毒治疗无关紧要”,“肝功能异常时服用一些降酶药物就行了”。这些患者长期不愿就医,也不愿听从医生的系统治疗,甚至放弃定期的肝功能和病毒学指标的监测。这种“轻敌”的思想常常导致患者到了病情严重时,甚至已经发展为重型肝炎或肝硬化晚期才不得不就医,因而延误了治疗时机。
 
  的确有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可终生不发病。但乙肝病毒对人体的损害常常在体内静悄悄地进行,多数慢性肝炎患者在转氨酶轻度升高时并无明显症状;不像感冒发烧或腹泻,患者本人不能根据自己的症状来判断自己是否应该治疗。因此,我们常说乙肝病毒是体内潜伏的“特务”,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应该随时保持警惕,定期到医院检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学指标,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就医,根据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抗病毒治疗。
 
  还有一种“敌人”不能轻视,就是假“小三阳”状态。一般来说,乙肝病毒感染的“小三阳”状态是乙肝病毒复制的“冬眠期”。这时,乙肝病毒几乎无复制,肝功能正常,病人的病情相对平稳,无须治疗。但部分“小三阳”患者反复肝功能异常,其原因可能是感染了一种前C区变异的乙肝病毒。这样的“小三阳”患者尽管血清中的e抗原阴性,但体内的病毒没有“冬眠”,它们也像“大三阳”一样在体内不断地复制(HBV DNA阳性),病情仍可不断进展。患者常伴有持续性或间歇性血清转氨酶升高,导致进行性肝病。因此,这样的患者体内的病毒仍需要抗病毒治疗。经过抗病毒治疗,乙肝病毒的复制会很快被抑制,肝细胞的坏死也就随之停止了。
 
要掌握“战机”
 
  与乙肝病毒“作战”的最佳时机是HBV DNA阳性的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人,ALT在100~400单位/升左右。许多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已经得出结论:ALT正常的乙肝患者疗效较差。因此,在肝功能正常时过早“出击”,由于体内免疫系统的“积极性”没有发动起来,不仅不能控制“敌人”,还容易“暴露”我们的“武器”,使敌人“想”出对付我们的办法,即发生病 
毒变异,产生耐药。如果我们“出击”太晚了,“敌人”对我们的肝脏破坏得太厉害了,尽管我们使用抗病毒药物这个“武器”能够暂时控制住“敌人”,但肝脏也不会得到很好的修复了。另外,一些肝硬化患者,肝、肾移植术的乙肝感染者,肿瘤化疗期和围手术期的乙肝感染者为了给进一步的手术或治疗赢得时机,也可先使用抗病毒药物,把“敌人“打退”。
 
  不要害怕“敌人”
 
  一些患者过于害怕“敌人”,尤其害怕病毒的变异。所以,尽管“敌人”已经给我们的肝脏造成了破坏,但就是不敢拿起“武器”和敌人斗争。其实病毒变异是很正常的事,没有什么可怕的。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会发生变异。这是因为人类要用药物去抑制病毒的生长,而病毒本身也要去适应环境得以生存。例如流感病毒,每年都在发生变异,因此每年都要制造出新的疫苗进行预防接种。细菌也会发生变异。使用青霉素治疗一段时间,细菌就对青霉素产生了耐药,这就是细菌发生了变异的结果。乙肝病毒也是这样,长时间使用一种抗病毒药物,病毒就会发生变异,使其对这种药物发生了耐药。一旦病毒对一种药物耐药后,可再选用其他药物继续治疗。尽管目前抗乙肝病毒的药物种类较少,但很快就会有更多的新药物逐渐上市。如果积极治疗,使病毒很快受到抑制,肝细胞坏死停止,肝功能好转,就阻止了肝纤维化的进展,为进一步的治疗或等待更有效的药物出现赢得了时间。
 
  要会使用“武器”
 
  我们在打击敌人时,如果武器很多又很好,足以消灭敌人,我们当然可以机枪、炮弹一起上,把敌人彻底消灭。但如果我们的武器很少,又不能把敌人打跑,我们就需要节省武器,牵制住敌人,先用机枪,再用大炮。和乙肝病毒“作战”也是一样。现在的抗乙肝病毒药物还很少,如果我们不论“战机”,不管“武器”,干扰素、拉米夫定一起上,甚至再加上阿糖腺苷、泛昔洛韦什么的,尽管一时“敌人”缩了头,但等到敌人“变了脸”,对这些“武器”都产生了耐药性,我们可就没辙了。还有,用了那么多的“武器”,万一产生了副作用“伤”了自己,那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所以,近年来多数专家认为乙肝的抗病毒治疗药物不应盲目联合应用,而应采用一种抗病毒药物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另一种药物的序贯治疗方法,但更换药物的最佳时机和品种仍在研究之中。
 
  不要对“敌人”放松“警惕”
 
  在使用抗病毒药物后,不要因为肝功能正常了,乙肝病毒DNA转阴了,我们也就对“敌人”放松“警惕”了。因为目前的药物还不能把乙肝病毒完全清除,尽管病毒被抑制住了,但这些“敌人”还在体内,它们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异,再次对肝脏进行破坏活动。因此,在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期间或达到疗效停药后,都应定期到医院复查,监测“敌人”的“动向”。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治疗。
 
  要和“敌人”打“持久战”
 
  由于目前的抗乙肝病毒药物只能起到抑制病毒的作用,因此目前国际上推崇的治疗方法就是对慢性乙型肝炎进行长期管理。换句话说,就是和乙肝病毒打“持久战”。一般的抗病毒药物半衰期是十几小时,长效干扰素半衰期可达到4~5天,因此要根据药物的半衰期每天用药,或每周用药。不能今天服药,明天漏服;或者想起来就治疗,忘记了就停药;也不能刚刚达到初步疗效就停药。这样的治疗不仅起不到对乙肝病毒的抑制作用,而且还可能加速耐药的发生。要坚持持久的治疗,使乙肝病毒长期处于抑制状况,最终达到HBV DNA阴转,肝功能恢复,e抗原阴转,并出现e抗体的病毒“冬眠”状况,使肝细胞得到保护。
 
  乙型肝炎的治疗已经出现的“曙光”,一些药物已经能够控制病情,一些药物正在研究和开发。但仅*这些抗病毒药物作“武器”,不讲究“战略战术”地一通瞎“打”,很有可能没有战胜“敌人”,反倒伤了自己。
 
  6 辽宁锦州市传染病医院主任医师 王振坤:乙肝治疗 缘何失败
 
  目前被国内外专家公认的疗效确切的抗乙肝病毒药只有α干扰素和拉米夫定。评价抗乙肝病毒药的标准首先是有效(抑制和杀灭乙肝病毒),其次是副作用小,病人可以长期应用。然而,符合上述条件的药物还不多,所以,从医生到病人都要珍惜现有的抗乙肝病毒药物。慢性乙肝是个非常复杂的疾病,即使应用了抗乙肝病毒药,治疗也可能失败,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条。
 
  适应症不妥不管干扰素还是拉米夫定,都有严格的适应症,不是所有的感染乙肝病毒的人都能应用。这两种药共同的适应症是慢性乙肝病人,转氨酶升高达正常值上限的2~10倍,肝脏炎症反应明显者。这时病人正处于“免疫清除期”,即体内的免疫功能启动,对乙肝病毒发起围剿和清除,此时应用抗病毒药助一臂之力,效果显著。在“免疫耐受期”,转氨酶正常或少许超过正常值,肝脏炎症轻或无,例如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免疫功能对乙肝病毒“熟视无睹”,这时应用任何抗病毒药也是枉然,对此,干扰素、拉米夫定的效果极为有限。
 
如果适应症选择准确,疗效会明显提高,选择不当,滥“干扰”、“滥抗毒”,不但不能收到满意疗效,还会挫伤病人的治疗信心,或对抗病毒治疗产生抵触情绪,并制造“抗病毒无效论”,影响乙肝病人正常用药。
 
  慢性乙肝病人的用药,必需消除速战速决、一蹴而就的观念,要有长期用药的准备。“速效论”是假话,不能相信。
 
 
  抗乙肝病毒药的另一个局限性为病人对其“应答率”不是100%(应答指病人用药后HBeAg转阴,抗-HBe转阳,HBVDNA转阴,转氨酶正常),干扰素治疗慢性乙肝的“应答率”在40%左右,而远期应答率仅为30%左右。拉米夫定治疗慢性乙肝时,用药1年,HBeAg转阴率不到20%,发生抗-HBe转阳者仅15%左右,尽管HBVDNA转阴率高达96%~100%,但HBeAg不转阴或抗-HBe不转阳,就易于复发。因此,我们既要看到抗病毒药的有效性,也要了解其局限性,正确认识这些药物,不能因其“局限性”而弃之不用,也不能因其“有效”而盲目乐观。
 
  药物的毒副作用“是药三分毒”,抗乙肝病毒药也有毒副作用,这又往往因人而异。应用干扰素除可引起流感样症候群之外,还可引起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也有脱发、抑郁等情况发生,有时因为毒副作用使治疗受挫。拉米夫定有时可引起胃肠道反应。
 
  乙肝病毒变异。慢性乙肝是个复杂多变的疾病,在抗病毒药物作用下和人体免疫压力下,病毒常常发生变异,这可导致治疗失败。治疗过程中、患者病情也经常波动,出现反复,这不一定归咎于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另外,慢性乙肝病人的免疫功能失调,在治疗中可发生“混合感染”,如乙肝+丙肝,乙肝+丁肝,乙肝+甲肝等,或乙肝合并脂肪肝,有时又因滥用药、饮酒等,使病情复杂,治疗更困难,这都不是抗病毒药的过错。分析和找到失败原因再采取措施,仍然会取得疗效。
 
  在应用抗乙肝病毒药过程中,要细致观察,多方分析,抗乙肝病毒药不是“万能灵药”,其他药物如抗肝纤维化、调节免疫功能方面的辅助用药也是非常必要的。治疗乙肝失败,不能否定抗病毒药物,大家也不可苛求抗病毒药。乙肝治疗学发展至今,最大的进步是确立了抗病毒为主的综合治疗战略,如果不去抗病毒,就要走回头路,千百万乙肝病人将无所适从。当然,对抗病毒药的不足,科学家早已察觉,现在正深入研究和开发更有效的抗病毒药,应当说前景是乐观的。
 
  7 卫生部肝炎专家委员会委员姚光弼 ——系列问题答疑
 
  姚光弼教授简介——上海静安区中心医院临床免疫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华医学会理事、内科学会副主任委员。国内外著名的消化病、肝病和临床免疫学专家。他40余年从事肝病和消化病的研究。多次主持国际肝病、消化病、变态反应学学术会议。
 
  1) 乙肝携带者要不要接种乙肝疫苗
 
  持续HBsAg阳性的人可分成两类,一类为约占总数20%的有临床症状和肝功能正常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其余80%无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或基本正常)。
 
  无症状HBSAg携带者的血液和肝脏内,已经有很多的HBSAg,因此在注射乙肝疫苗时没有必要的,也是无效的。当然,即使接种了乙肝疫苗,除了造成浪费外,也不会有副作用。
 
  2) 乙肝携带者是否需要长期休息?
 
  可以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所以不需要长期休息,也没有必要补充特殊营养.在平时的生活中,注意保持健康和乐观的生活状态,提倡平衡饮食,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进行适当而不是剧烈的体育锻炼。同时,还要戒烟,戒酒,戒赌,避免过分劳累和超负荷工作,尽可能不参加不必要的应酬。
 
  3) 乙肝携带者是否可以结婚和生育?
 
  可以结婚。如果配偶为HBSAg或抗HBS阳性,不必接种乙肝疫苗;如果配偶两者均为阴性,可以注射乙肝疫苗。
 
  HBSAg阳性的妇女可以生育,只要婴儿出生后立即接种乙肝疫苗,即0,1,6个月各接种一次,阻断率仍可达到90%以上。
 
  4) 无症状乙肝携带者是否需要长期监察?
 
  对无症状HBSAg携带者不能掉以轻心,有必要进行长期的监察。这些监察对象中有一部分人在几年,10年或20年内,可能会发展成慢性肝炎或肝硬化,当然,更多的人将相对长期稳定,或偶尔有几次肝功能不正常。也有一部分人会自行缓解。
 
  另外,估计每年HBEAg的自然转阴率为10%-20%,HBSAg自然转阴率为每年0。5%--1.0%,说明一小部分人能自然缓解或痊愈。
 
  基于以上情况,无症状HBSAg携带者每年至少作两次血常规,血小板和肝功能试验,每年作一次甲胎蛋白测定和肝,脾超声波检查,仍然是非常必要的。
 
  5) 乙肝有无转阴特效药?
 
  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所谓的“转阴药”广告到处可见,病人乱求医,滥服药,造成极大的浪费。病人及其家属应该明确一点,迄今为止医学上还没有能使HBSAg转阴的特效药,一些广告上介绍的所谓“药品”或“疗法”是不可考和可疑的。有不少所谓的“药品”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药品,而是保健品(健字号)或食品(食字号)。这些所谓的转阴药均未经过严格的科学实验,大家千万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我在过去数年内,曾接到数以百计的病人来信,申诉他们服了所谓的“乙肝抗原转阴药”或“转三阳药”,不仅花了钱,见不到疗效,而且还造成肝脏损害。在上海和全国各地治疗乙肝的门诊比比皆是,其中夸大事实甚至骗人钱财的,不在少数。
 
6) 乙肝携带者是否需要补充特殊营养
 
  有人认为无症状HBSAg携带者应当进补和增加营养,这是陈旧的观点,结果只能造成体重的增加和造成脂肪肝。所以,没有必要补充特殊的营养,也没有必要服用补药或口服液之类的东西。
 
  8 江西华夏医院宗鼎法主任医师——医生札记:什么药都不用也许更好 
 
  《家庭医生报》
 
  宗鼎法主任简介——江西华夏医院主任医师,攻医行医40余年,长期从事医疗实践,发表医学专业论文、译文及科普文200余篇。多年来醉心于消化系统疾病的研究,尤其是肝病的治疗与探索。善于思考,有能力面对复杂疑难问题。
 
  P教授查房看的是一位顽固性黄疸乙肝病人。医生介绍:住院已半年多,中西药先后用了不少,目前病人转氨酶降至接近正常,但胆红素却反而有些升高,现正用4种保肝药以及中药煎剂治疗。为了消退顽固性黄疸,请P教授指示,还需要增加或换些什么药。
 
  P教授着重问了问病人的用药史,又仔细查看了用药医嘱单和检验单,说:“停掉这些保肝药,也不再换什么药,我看什么药都不用也许更好。”
 
  病人出院了,他按医嘱注重休息、食疗和动静结合的自我保健,什么药也没用,3个月后黄疸全消了,肝功能也正常了。
 
  不少肝病专家强调,轻中度慢性乙肝不用药物自愈是上策,如必需用药,每次不宜超过2-3种。公认有效的α-干扰素也应掌握好用药适应症,否则,弊多利少,得不偿失。而今市场上五花八门的护肝、保肝、健肝药多如牛毛,夸大其辞的广告让人趋之若鹜,使本可通过休息、饮食等自然痊愈的病毒性肝炎却因药物性肝损害更复杂化了,可能成为有些人转氨酶和黄疸难以降下的一个原因。
 
  其实,许多疾病都能自愈。诸如,病毒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等许多尚无特效药的疾病,应当多*人体免疫力自愈,不宜过多地依赖药物。
 
  编者:P教授对症停药或说是药三分毒自是有理,但编者在此提醒各位读者:发病时不可擅作主张自动停药。须听从专业医生指导。
 
  9 乙肝基本不传染,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样形成的 ?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
 
  1 ) 乙肝基本不传染,现在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样形成的?
 
  目前,我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究其根源,主要由于90年代以前,没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献血等环节不严格导致血液传播造成。第二个原因,以前没有母婴阻断技术,导致母婴传播。随着一次性注射器的广泛使用和乙肝疫苗的普及,血液传播、母婴传播逐步被遏止和阻断。今后乙肝传播会逐步减少。因此,虽然这么多年没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采取隔离措施,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直是1.2亿左右,没有大流行。
 
  卫生部的目标是到2050年中国乙肝病毒携带率降到 1% 以下。
 
  a 目前,我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隔离措施,他们一样要使用人民币,上公交车,到饭店吃饭,到图书馆借阅书籍,所有人每天都可能接触了乙肝病毒,如果乙肝病毒的传染性和严重性真像部分广告宣传的那样大,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20年前就把乙肝传染给12亿人了,全国人10年前便全是肝硬化、肝癌了。
 
  这个推理很简单,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对乙肝传染性,不应盲目夸大,也不该莫名恐惧。我高中一个同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几个同学朝夕相处,一起共餐2年多,他也没有传染给我们当中任何一人。我们完全没有必要谈肝色变。凡事都要实事求是,亲自调查才有发言权,不能在一个假想的基础上随便说.
 
  b 最好的例子就是医学工作者对乙肝感染者配偶的调查。夫妻间的接触算是最密切的吧!但经调查,夫妻都患乙肝者不到10%,绝大多数乙肝感染者的配偶不但没有患乙肝,还产生了对乙肝病毒的抗体。这足以证明,只要人体的免疫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在体内是不会有立足之地的。
 
  据有关专家随机调查的263位已婚慢性乙肝患者,年龄平均在35-55岁之间,婚龄均超过5年,并且都有子女。其配偶同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共计17对,仅占被调查人数的6.46%。这一结果和国内的其他调查资料基本一致。 乙肝患者配偶很少得乙肝,但是他们对乙肝病毒的既往感染率较高,达到65.3%(172位)。他们的化验结果均显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为阳性,但是表面抗体(都未打过乙肝疫苗)或核心抗体为阳性。这说明他们曾感染过乙肝病毒,但体内产生了抗体。夫妻在一起生活多年,接触的密切程度非他人可比,性接触也在所难免,感染的机会很多,但是乙肝病人配偶的乙肝发病率却极低,这是为什么?因为成人往往具备健全的免疫体系,体内具有正常的免疫监视和免疫清除功能,当乙肝病毒进入人体内后,整个机体的免疫系统会立刻动员起来,识别并清除乙肝病毒,使病毒无藏身和落脚之地。
 
  2 )a 乙肝病毒携带者中有 8/9 的人终身不发病,只有 1/9 的人会因生活习惯不好、免疫力差等原因成为乙肝患者。
 
  b 目前,公务员队伍中也有1/10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每年公务员发生肝硬化,肝癌的确是极少数,也没有引起公务员内部乙肝流行,而且工作的还很不错。
 
  3 ) 无症状乙肝携带者能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特别不能有入学,就业和婚姻上的歧视,更没有必要造成本人及其家属心理上的紧张,大家要正确对待。目前,有些单位对无症状HBSAg携带者的就业和工作设置人为障碍,是不妥的
 
  4 ) 有人认为,做工作需要健康的体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健康人。所以择优录用人才,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合理的。那么我们先不谈,这一做法事实上是剥夺 了1。2亿人的人权和劳动权 。只谈此论点是否正确?
 
  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的调查显示,目前全球约有35%的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在这些亚健康人群里,中青年所占的比例高达75%。亚健康成了排在癌症、艾滋病、高血压之后的“第四杀手”。该调查还表明,人群中真正健康(第一状态)的只占5%,被诊断患病(第二状态)的不足20%,有75%以上的人群处在健康和患病之间的过渡状态,即亚健康状态。中华医学会去年对全国33个城市进行了一次随机调查,结论是:我国亚健康人数约占全国人口的70%。应此健康是相对的,只要能从事应聘的工作就行,而不是盲目追求医学上的完全健康,如果上述论点成立,那样则世界上有95%的人应立刻下岗。因此,以携带乙肝病毒就是不健康的人为由不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合理。
 
  5) 在国外,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表面抗原属个人隐私,行业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
 
  除我国外,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没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如此苛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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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1979—1980年全国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人群HBsAg阳性率为8.83%(RPHA法),经放射免疫测定校正为10.3%。
 
  2)根据1995年12月国家卫生部对全国进行了第二次大调查;用放射免疫法检测全国人群HBsAg阳性平均携带率为9.75%
 
  第一次结果为10.3%,第二次结果为9.75%,乙肝携带率并未升高,反而是下降了,这至少说明,80年代后,乙肝并未大规模扩散。如果日常接触真的那么容易传染的话,这种现象是无法解释的。
 
  3)台疾管局宣导 B型肝炎(即乙肝)不经食物传染
 
  「B型肝炎」病毒会造成肝病、肝硬化与肝癌,但B型肝炎的传染途径究竟有那些? 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向民众大力疾呼,丢弃B型肝炎由饮食传染似是而非的观念,B型肝炎主要由体液血液、经过亲密接触或输血、注射等途径传染,不会经由一般日常饮食传染。
 
  疾病管制局表示,打针、血液透析、针灸、刺青、纹眉、穿耳洞、共用刷牙或刮胡刀、性行为都可能传染B型肝炎,如果孕妇是B型肝炎带原者,在分娩时也可能将病毒传染给新生儿,饮食不是传染途径,「B型肝炎带原者」的餐饮从业人员也不会在执业过程中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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